张先生在塘沽某家电商场购买了一套家庭影院,后经过供货商二次晋级,供货商却将一套旧机器送了回来。为此,两边产生争议。近来,经塘沽顾客协会调停,张先生取得补偿。
2009年10月,顾客张先生在塘沽某大型家电商场购买了某品牌的一套家庭影院,价值16000元。同年12月经过场外买卖的方法,张先生又与供货商进行功放晋级,后于本年5月又采纳和供货商场场外买卖方式进行第2次功放晋级。但这一次商家把旧功放机当新机器送到了张先生家中,引起了张先生的不满并当场扣留了旧机器,要求商家补偿12000元。随后,张先生对商家的处理方案不认可,两边参议未果,所以到消协投诉。受理后第二天,塘沽消协与商家联络处理,商家供认送错了货,是工作失误所造成的,但必定不是故意以旧充新诈骗顾客,乐意对消费的人做恰当的经济补偿。终究经消协调停,商家减收顾客货款2000元作为补偿,并赠送一些礼品表示歉意,胶葛得到化解。 (本报记者梁素梅)